廢輪胎煉油設備是合法的煉油項目,是受政策支持的項目。我國每年的廢舊輪胎再4億條左右,如此多的廢舊輪胎如果不好好的進行回收處理,不僅僅是資源的浪費,同時也是對環境的壓力。但是為什么會有一些報道說是廢輪胎煉油違法會被判刑呢?我們這里正好了解到一個廢輪胎煉油被判刑的案例,我們來看下具體被判刑的原因。
該加工廠在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未建設配套環保處理設施的情況下,雇傭工人從事焚燒廢舊 輪胎煉油 的生產活動,生產過程中產生了大量廢水、廢氣、廢渣,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滲坑內,廢氣亦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廢渣則堆放在廠棚旁,造成嚴重污染。推薦廢輪胎煉油設備經環境保護局及環境監察支隊委托環境保護部環境科學研究所進行鑒定評估,從加工廠排放的廢水中檢測出苯、等7類有毒害物質,以及有機污染物、懸浮物等5類物質嚴重超標,為污染環境和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物質,對人體健康具有很大的毒性作用。